Ans:
著作權-主要可分為「著作人格權」和「著作財產權」兩種權利。
著作人格權又分為 - 公表權、姓名表示權和同一性保持權三種。
別人若隨便修改原著作人的姓名,歪曲或增刪原著作物的內容,這都是侵害著作人格權的行為。
著作財產權的內容 - 發行、出版、上演、演奏、上映、演述、播送、實施、翻印及改作,十種權利。
出版權-是依印刷術、其他機械或化學方法,將著作物複製為文書或圖片,而發售頒布之權利。
相同的是-以保護原著作者對其著作物,所獨享的法律權益來看,這兩者的概念是一致的。
相異的是-著作權所涵蓋的保護內容較廣,出版權只是其中的一小項權利內容。
至於「版權」一詞,為何以出版權代入之;則可用「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」一詞來說
明,按文意判讀,應是指出版權。
所以就保護的定義範圍來說,相對地狹窄許多。
※Compile - 編輯
Copyright - 版權;著作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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